近幾年來,我國環境空氣污染嚴重,國家相繼出臺了《環境空氣質量標準》(GB3095-2012)、《環境空氣顆粒物(PM10和PM2.5)連續自動監測系統技術要求及檢測方法》(HJ653-2013)與《環境空氣質量指數(AQI)技術規定(試行)》(HJ633-2012)標準,并加強了媒體的宣傳,引起了廣大群眾的關注。我國大氣污染重要污染物是PM2.5。PM2.5可吸入肺,能進入到肺泡組織,并進入到血液循環中去。2014年11月初,世界衛生組織將霧霾天和PM2.5列為一類致癌物質。為了自身健康的保護,人們紛紛尋求PM2.5防護口罩。但由于尚無PM2.5防護口罩的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鑒別其質量好壞沒有統一的“尺寸”,這就造成了市場混亂,民眾的健康得不到確實有效的保障。
2014年2月25日,“第二屆中國空氣污染治理與防護意見領袖論壇”在北京舉行,該論壇的核心議題之一“如何規范PM2.5口罩市場”備受關注。目前,我國PM2.5防護口罩市場存在諸多問題:一方面,“山寨”口罩充斥市場;另一方面,工業口罩被大量誤用,存在巨大的健康隱患。市面上的口罩大多執行的是以N95等開頭的美國標準,或是FFP開頭的歐洲標準,但執行這些標準的口罩有著嚴格的佩戴條件限定。不少消費者購買的N95等工業防塵口罩,其實是不適合普通民眾使用,使用時間超過4 小時后容易造成頭暈等身體不適狀況。因此,需要確立相關標準,促進PM2.5防護口罩行業朝規范化的方向良性發展。
我國于2006年實施的《呼吸防護用品自吸過濾式防顆粒物呼吸器》國家標準(GB2626-2006),主要針對的也是職業工作場所用防塵口罩,而且該標準制定時,PM2.5的相關空氣質量標準尚未出臺。雖然,PM2.5防護口罩與職業工作場所用防塵口罩的主要功能都是防顆粒物與細顆粒物的吸入,但是二者還是存在明顯的區別。首先,佩戴或使用群體有差別,身體狀況差異較大。職業工作場所防塵口罩的主要使用群體是青壯年勞動者;而PM2.5防護口罩的使用者是自然人群,從兒童到年長者,范圍更廣泛、年齡跨度更大。因而,PM2.5防護口罩除了注重防護效果外(高的攔截過濾效率),也需要更良好的舒適性(低的呼、吸氣阻力)。GB2626-2006中規定的最大允許總吸氣阻力為350 Pa,最大允許呼氣阻力不大于250 Pa,該標準所允許的最大呼、吸氣阻力明顯太高,即使口罩符合該標準,但使用時明顯達不到舒適性的要求;其次,使用場所不一樣,職業防塵口罩通常是在粉塵濃度較高的工作場所使用,因此工業防塵口罩需要具備較高的容塵量,才能確保較長的使用時間;而PM2.5防護口罩,主要是在灰霾等空氣污染的天氣發生在戶外活動時佩戴;與工業勞動場所比較,室外空氣中的顆粒物和細顆粒物含量相對較低;即使細顆粒物(PM2.5)空氣質量分指數(IAQI)為300時(,空氣質量指數類別為嚴重污染),空氣中的PM2.5含量也僅為250微克/立方米,因而PM2.5防護口罩的容塵量要求相對較低。
另外,GB2626-2006中部分測試技術參數仍需要優化。如標準中“6.3.2.1 NaCl顆粒物過濾效率檢測系統”部分的主要技術參數規定:“a) NaCl顆粒物的濃度不超過200 mg/m3…”。該技術參數存在明顯錯誤。因為,現有用來檢測口罩或口罩濾材的過濾效率普遍是采用美國TSI公司生產的8130型自動濾料過濾效率測試儀,該設備所能提供的無機顆粒氣溶膠(NaCl顆粒物)的濃度范圍是0-30 mg/m3,遠遠達不到200 mg/m3;另外,即便有200 mg/m3高濃度顆粒物的過濾效率測試儀,測試濃度跨度大,測試的數據相差甚大也難以作為評判的依據。因為在不同濃度氣溶膠范圍下,測試得到的過濾效率結果差別較大;再則即使空氣嚴重污染時,空氣中的粒子濃度一般也小于1mg/m3,用如此高的顆粒濃度進行測試毫無意義。 因此,GB2626-2006中測試所規定的參數明顯地不能滿足PM2.5防護口罩的測試需求。
為了民生的需要,安全健康防護用品委員會組織起草細顆粒物PM2.5防護口罩行業聯盟標準確是十分必要的,是利國利民的一件好事。該標準的制定,一是能夠防止設計和生產口罩發生的混亂;二是防止口罩管理時濫發濫用。對于促進口罩工業的發展,保障民眾健康具有重要意義。德國專家Steinke曾對口罩標準化給予高度評價,即“保健和勞動保護標準化是標志著人民的健康和安全”地址:福建省廈門市集美區灌口鎮涌泉創業園10號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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